跨境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本跨境支付结算服务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支付宝”)为您提供,本跨境支付结算服务协议(简称”本协议”)就上述跨境支付结算服务(简称“本服务”)有关事项进行约定。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特别是字体加粗部分)。如您对本协议内容及页面提示信息有疑问,请勿进行下一步操作。您可通过支付宝客服渠道进行咨询,以便我们为您解释和说明。如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我们认可的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的,即表示您与支付宝已达成本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1.定义
1.1跨境交易平台/平台:指您申请入驻、为您与用户跨境交易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等服务的境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1.2交易:您与用户或其他境外交易对象所进行的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且基于贸易项下的跨境支付。
1.3跨境支付结算服务:您提出服务申请(或根据您的指令,您授权平台向支付宝发送指令),经支付宝审核通过后,向您提供的跨境支付结算和境内结算等服务,以便将您的交易所得资金跨境结算至中国境内(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为避免疑义,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下同)您指定的人民币账户。
1.4贸易代理方:您授权并委托其代理进行商品或服务的海外销售、商品或服务出口、商品运输等,并处理跨境贸易相关事宜的香港关联主体。
2.服务内容及要求
2.1针对您与境外交易对象因跨境贸易交易所得资金,支付宝在其属地法律法规授权许可的业务范围内,为您提供跨境支付结算服务,根据您或您指定的贸易代理方的指令将您的交易所得资金跨境结算至中国境内您指定的人民币账户。
2.2您确认使用本服务的意思表示出自您的真实意愿;同时您需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的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该指令视为您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2.3您申请开通服务,需向支付宝提供必要的基本信息、资质证明信息等资料,包括不限于您的营业执照信息、身份证件信息(如您为自然人时)、法定代表人信息、证件有效期、联系方式、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等及相应证件影印件,并授权支付宝从其他合作方获取上述信息,具体以您开通服务需提交的信息资料为准。支付宝收到信息资料并审核通过后,为您提供本服务。支付宝为您提供本服务将按照商户对您进行管理。
2.4开通服务后,您可以向支付宝发起支付结算指令。您必须向支付宝提供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或服务名称、数量、货物种类或服务种类、订单号码、订单时间、交易币种、金额、交易双方及国别),以及其他支付宝根据所在地监管、合作银行等要求,要求您提供的证明贸易背景的相关单证材料,您亦可以授权支付宝向您指定的第三方收集前述交易信息。满足前述要求下,支付宝将会根据您或您指定的贸易代理方的支付结算指令将资金结算至中国境内您指定的人民币账户。
2.5支付宝通过合作银行、合作机构为您进行跨境支付结算业务处理。
3. 汇率与国际收支申报
3.1如果跨境支付结算服务涉及到货币兑换,将按照合作机构或合作银行提供的汇率完成。您知悉并理解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支付宝、合作机构不对汇率失变动导致的损承担相应责任。
3.2 针对为您提供的跨境支付结算服务,支付宝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数据报送。
4. 服务费用
4.1支付宝提供本服务暂不向您收取相应服务费。但基于业务发展情况,支付宝保留向您收取合理的交易服务费权利,并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服务费进行调整。如收取服务费用的,支付宝会向您明示费用标准(含调整后的标准),具体以服务页面所列的收费公告或以其他方式列明的收费标准为准。
5. 您的权利和义务
5.1您应当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已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办理或者符合开展跨境交易或使用本服务所需的资质、登记、审批和条件等。如您未办理或者未符合的,支付宝有权单方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5.2您保证您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和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情形,且您使用本服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否则造成的损失需由您自行承担。如您提供的交易信息、公司信息(如业务主营业务、股权架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重大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发生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支付宝并提供变更后资料信息。支付宝有权向您追究因您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准确完整及违法违规行为对支付宝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利影响或者其它损失。
5.3您同意不会将本服务用于本协议约定之外的其他用途,且您承诺也不会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非法的或违反本协议目的或者侵犯其他第三方权益的行为,否则支付宝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提供本服务,并无需承担相应责任。对于付款给第三方账户的情形,您同意仅使用本服务用于向您的供应商交易付款或用于员工工资发放,不会将本服务用于其他用途。如果因您违反本条而造成支付宝损失的,您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4如您为跨境交易平台的商户,您授权平台向支付宝发送支付指令,并授权支付宝根据该指令将您在本协议项下结算到中国境内的人民币资金支付至您指定的账户(包括支付宝账户及银行账户)。您确认使用本服务的意思表示出自您的真实意愿;同时您需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的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该指令视为您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支付宝依据指令提供本服务,除因支付宝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导致外,支付宝无需就依据指令的操作承担相应责任。
5.5如您通过贸易代理方进行跨境贸易,您授权贸易代理方向支付宝发送支付指令,并授权支付宝根据该指令将您在本协议项下结算到中国境内的人民币资金支付至您或贸易代理方指定的账户(包括支付宝账户及银行账户)。您确认使用本服务的意思表示出自您的真实意愿;同时您需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的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该指令视为您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支付宝依据指令提供本服务,除因支付宝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导致外,支付宝无需就依据指令的操作承担相应责任。
5.6如您为跨境交易平台的商户,为便于您在平台服务页面便捷查看付款记录,您授权平台可以取得本服务项下形成的付款数据(包括付款方信息、收款方信息、款项支付明细等),同时该授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可撤销。
5.7您确认知晓,依据您本协议项下的授权,在支付宝根据您或平台指令进行款项支付时,无须您进行输入支付宝账户支付密码等操作。您充分知晓无密转账的风险,并自行承担该等风险。
5.8本服务项下如涉及您应缴相关税款的,由您自行缴纳,支付宝不承担代扣代缴的职责。且为向您提供本服务,支付宝需遵守相关合规、反洗钱等法规要求,如您提供的信息和/或相关材料、付款行为不符合前述合规要求的,支付宝有权要求您补全更新相应信息和/或相关材料,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5.9 您保证不以虚构交易、分拆等方式逃避监管,所提供的交易信息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不向其他支付机构或银行重复提供该等信息用以交易信息的逐笔还原。
5.10您应保证合法、诚信经营,不从事非法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非法广告、商业欺诈或侵害其客户、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遵守相关各地法律法规,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国家相关机构的有关管理规定,不得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洗钱、套汇、恐怖融资等。
5.11 您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有违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所禁止的产品/服务的销售,部分禁止销售的产品/服务范围见附录表格,支付宝有权根据监管规定及风险控制要求更新表格内容并及时通知您。
5.12您需妥善保管使用服务的相应资料证明等,支付宝有权自行或通过平台(如有)要求您提供前述资料证明等进行核验,如您无法按照要求提供的,支付宝有权冻结您的付款款项或中止、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5.13您承诺不会将服务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5.14 您理解并同意结算资金的具体到账时间取决于合作银行和中国境内支付清算系统业务安排。
5.15 您承诺您的贸易代理方为您的关联企业,委托授权其向支付宝提供本协议,您和您的贸易代理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关联公司的认定标准。
6. 支付宝的权利和义务
6.1您提出服务申请或发起支付结算指令后,支付宝有权根据其属地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对于异常或者高风险业务以及审核未通过的服务申请,有权拒绝为您提供服务,如已收到待结算资金将退回至原付款账户,由此引发的汇率变动损失和服务费用需由您承担。
6.2 为向您提供本服务,支付宝需依据其属地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履行外汇管理、反洗钱等合规要求,如您提供的信息和/或相关材料、交易行为不符合前述合规要求的,支付宝有权要求您补全更新相应信息和/或相关材料,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6.3为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为您提供本服务所需,您同意支付宝在与履行监管要求的义务相关、提供本服务所需或便利本服务提供之目的,向合作银行和/或相关监管部门提供您的身份信息及交易信息,或为您进行相应的基本情况填报等,以便完成信息申报、监管报告并为您提供跨境支付结算服务。
6.4您申请本服务递交的支付结算指令将成为支付宝为您处理交易的不可撤销的指令。支付宝有权按相关指令依据本协议约定对结算资金进行处理,且对按指令完成的结算资金处理免予承担责任,但因支付宝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您损失的除外。
6.5您使用本服务结算资金对应的跨境交易类型、跨境交易金额需符合支付宝的属地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要求及本协议约定,对于不符合交易类型或者交易金额要求的交易,请您知悉并理解支付宝无法为您提供本服务或者只能为您提供部分服务。支付宝也有权对您使用本服务可结算资金设置单笔结算限额、累计结算限额,并有权基于政策、业务变化对结算限额进行调整,具体以服务页面提示为准。
6.6 支付宝有权根据风险防范,对疑似洗钱、疑似违反制裁合规、疑似恐怖融资、逃汇和套汇、以及疑似违反本协议约定等交易,或于支付宝发现您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定有所抵触时,及时采取调查核实、延迟结算、停止或终止(中止)服务等措施,支付宝并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和向有关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报告,相应损失及责任需由您自行承担。
6.7如您将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交易资金通过本服务进行结算的,或您要求提供的跨境支付结算服务违反中国或相应属地法律法规政策,支付宝有权拒绝和停止为您提供服务。
6.8本服务项下支付宝仅为您提供跨境支付结算服务,除此以外不承担其它义务。支付宝不介入您与平台用户(如适用)、交易对象的合作关系及任何合作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无义务承担您与任何合作方的纠纷及损失赔偿责任、法律责任。
6.9支付宝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您的保密信息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身份信息、支付信息、交易信息等。除用于履行本协议及获得您的授权外,支付宝不得以其他目的使用保密信息。您知晓并同意支付宝有权对您提交或者收集的信息按照法律法规和其属地监管部门要求予以保存。
6.10支付宝不会利用本服务以及您的交易结算资金从事任何违法、违规,侵权或犯罪活动。
7.知识产权
7.1 未经支付宝书面许可,您不得擅自使用支付宝的企业名称、商标、LOGO、中英文标识等。您不得在其所在地或他国注册与支付宝相关、相似、相近的商标。
7.2 本协议项下,您所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由此产生的侵权责任需由您自行承担,与支付宝无关。
8.不可抗力和免责
您知悉并理解,因下列原因导致支付宝无法正常提供服务,支付宝免于承担责任:
1、支付宝的系统停机维护或升级;
2、因台风、地震、洪水、雷电或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原因;
3、您的电脑软硬件和通信线路、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的;
4、因您操作不当或通过非经支付宝授权或认可的方式使用本服务的;
5、因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拥堵、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银行原因、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
尽管有前款约定,支付宝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服务恢复正常。
9. 其他
9.1 支付宝将不断努力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但请您理解,在法律法规变化、监管机构要求、政策变化、风险管控、停机维护、网络攻击、电信故障等情况下,支付宝可能单方暂停、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9.2 支付宝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服务内容升级、保护用户权益等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一旦相关内容发生变更,支付宝将会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通知您,上述变更自公告之日起7个日历天后生效。如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有权停止使用相关服务;协商一致的,也可另行变更相关服务和对应协议内容。
9.3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为避免疑义,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各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录
禁售清单 | ||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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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及侮辱性信息 | 宣扬恐怖组织和极端组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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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国家分裂及其他各国禁止传播发布的敏感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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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种族、性别、宗教、地域等歧视性或侮辱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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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含有政治色彩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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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暴力、低俗及催情用品 | 涉及兽交、性虐、乱伦、强奸及儿童色情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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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及视频、色情陪聊及招嫖服务、成人网站论坛的账号及邀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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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真人、假人、仿真器官等露点及暴力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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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味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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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血腥、暴力及不文明用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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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致使他人暂时失去反抗能力、意识模糊的口服或外用的催情类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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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博彩商品及服务 | 赌博、博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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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彩、私彩、彩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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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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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易制毒化学品及毒品工具 | 毒品、制毒原料、制毒化学品及致瘾性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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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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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吸食、注射工具及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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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走私、存储、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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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毒品的方法、书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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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武器、仿真枪及军警用品 | 武器、真枪、弹药、军用设备及相关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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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真枪及枪支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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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威胁工艺品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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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刀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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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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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军用制服、标志、设备及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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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及剧毒农药 | 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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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及爆炸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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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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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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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及含有石棉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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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臭氧层物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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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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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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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服务及医疗器械 | 医疗用毒性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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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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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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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性药及含违禁成分的减肥药、保健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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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性别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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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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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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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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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制品及电子烟 | 成品烟及烟草制品(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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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电子烟液(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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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烟材料及烟草专用机械(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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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保护动植物及捕杀工具 | 人体器官、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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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和濒危保护动物活体、身体部分、制品及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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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和濒危保护植物、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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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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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类 | 国家保护的文物、化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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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金融票证,用于伪造、变造货币、金融票证的主要材料、工具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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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董、艺术品、字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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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类 | 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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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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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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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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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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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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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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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受理终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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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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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套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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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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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金融互助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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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返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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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投资及外汇兑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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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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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平台,融资租赁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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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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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用途储值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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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及各类金融中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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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咨询、财经资讯等软件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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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财投资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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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途产品 | 用于监听、窃取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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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干扰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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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非法摄像、录音、取证等用途的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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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软件及黑客类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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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途工具(如盗窃工具、开锁工具、银行卡复制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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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来获取需授权方可访问的内容的译码机或其他设备(如卫星信号收发装置及软件、电视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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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服务 | 破网、翻墙软件及VPN代理类商品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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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发设备、软件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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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颁发的文件、证书、公章、勋章,身份证及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用于伪造、变造相关文件的工具、主要材料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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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术学业提供的违规服务、教育类证书代办等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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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隐私信息及企业内部数据;提供个人手机定位、电话清单查询、银行账户查询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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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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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炒作、代投票、代删除等不当获取流量或人气的商品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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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 | 不动产买卖及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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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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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生物及生物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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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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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产品、仿冒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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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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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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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销售赛事活动门票(如世博会、奥运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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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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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祭拜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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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服务(含中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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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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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迷信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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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船只和飞机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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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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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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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或影响蚂蚁集团品牌的商品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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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清单 |
类目 |
消费卡 |
充值业务 |
网络游戏服务 |
医疗美容服务(线下) |
房屋租赁 |